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管理工作条例(2018年修订)》(上中医人字〔2018〕67号)的文件要求,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附属医院(以下简称各部门)做好2023年上半年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在站时间一年左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考核实施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个人品质、学术成果、人才培养及教学工作(师资博士后)等几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可参照博士后人员进站协议书中拟定的研究内容和预期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等。
考核方法和程序
请博士后研究人员所在部门参照《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综合考核工作程序》(附件1)实施。
时间安排
2024年6月30日前:各部门组织中期考核
2024年7月1日:各部门提交中期考核表*2(签字盖章)、中期考核报告(电子版)、中期考核意见表、中期考核决议书(专家签字)、考核原始记录以及目标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电子版),上海市“超博”获得者另需提交“超博”中期考核表*2 (以上材料均勿装订)
联系人:孟梅华
联系方式:51323043 OA邮箱:2348
办公室地点:行政中心307室
附件: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综合考核程序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意见表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决议书
上海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目标业绩完成情况汇总表
上海市“超博”中期考核表
中期考核参考名单(供参考,请各部门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安排)
人事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