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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5-03-26

关于开展我校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附属医院: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本市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577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关于开展本市高校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对象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选拔,重点选拔培养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能引领和支撑国家重大科技、关键领域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高层次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围绕国家和上海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国家和上海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以下人选优先推荐: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发明二等奖、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及中国青年科技奖等国家级科技奖励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重点资助项目、科研课题主要负责人,国家重大科研任务、科技计划和工程项目等主要负责人;上海市领军人才。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特点和需要,主动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2015年百千万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中增设产业创新组,重点面向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重点遴选在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引领支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特色产业中,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引领企业技术创新、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对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产业竞争力具有引领支撑作用的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51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对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4.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申报产业创新领军人才应为非公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研发人员,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并引领创新团队,组织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推荐数量

按照市人社局要求,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候选人质量,请各部门在人选推荐工作中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控制数量。“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原则上各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

四、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书面材料

1.部门推荐报告一份。说明“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选拔情况。

2.候选人情况登记表每人三份。情况登记表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软件生成。个人登录东方智辰网站(http://www.zhichen.com.cn)下载安装“人社部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并填写、打印。须个人签字,所在单位盖章。

3能证明《情况登记表》中“代表论著”、“获奖情况”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一份,“代表论著”只需提供封面及本人所著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以上1-3项纸质材料须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盖骑缝章)。材料用订书机装订,不可使用文件夹,不可塑封。每份材料用信封装袋,信封上写清姓名。

(二)电子文件

12015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数据包,由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生成,文件后缀名为“姓名?RPU”;

2.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EXCEL表,见附件)。个人填写后,由部门进行审核汇总。

五、材料报送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1.请各部门于2015330中午1200前将以上材料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由于教委要求上报时间紧张(教委331号截止上报材料),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材料,过期不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附件:百千万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xls

联系人:刘虹  周莉     联系电话:51322033

 

                                  上海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15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