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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学校(研究院)本部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2014-11-04
 

关于2014年学校(研究院)本部

开展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事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年度考核的要求,结合聘用合同制和新一轮的分配改革的深入发展要求,希望各部门认真做好2014年年度考核工作,有关年度考核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期限:考核对象为本校在编在职的教职工派遣人员。考核期限为20139---20148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表现

能,是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的表现。

绩,是指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对绩的考核主要是看该同志履行聘用合同中岗位职责的情况,看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办事效率如何,有无突出的事迹或贡献等。

(二)考核标准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三)年度考核工作要与其他相关工作结合,做到一考多用。

(四)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等。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完成岗位职责出色,积极完成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合格: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能够完成岗位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工作拖延,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或服务不到位,或多次误操作而造成服务对象不满意的。

不合格:

1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2本年度受到各类行政、刑事处分的考核为不合格。

评为优秀等级的人员不超过总人数的15 %,各考核大组应按此比例确定。被评为“优秀”的人员应由部门将书面的推荐材料报人事处备案。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可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各部门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可由党支部牵头,党政机关以总支或支部为单位,成立联合考核大组,各部门(科室)负责人为主考人。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平时考核按时进行,年度考核每年年末进行。年度考核要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二)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岗位职责以及对年度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以部门(科室)为单位进行述职交流,在额度内推荐优秀人选,主考人根据被考核人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在结合平时考核和个人总结及听取群众意见(部门内部可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验,对中层以上领导职务人员,必要时可进行学校内的民主评议或民主测验;对服务部门工作人员必要时可进行在被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验)的基础上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意见;

3、部门考核小组或考核大组确定考核等次;部门负责人考核等次由本部门考核组织在听取主管领导意见、该部门教代会评议意见和被服务对象代表意见后确定;

4工作人员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在十日内可向学校人事处或考核大组书面申请复核,如对复核意见不服,可向校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5、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人事(干部)部门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统一存档。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晋升(续聘)职务、兑现待遇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操作要点和填表要求

(一)本人述职报告(总结)栏中,应结合德、能、勤、绩各方面的内容,主要总结岗位职责的履行和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情况。总结应尽可能简明扼要,一般不要附页。要求用黑色或蓝黑墨水书写。如用打印,必须打印在下发的表格内,并亲笔签名。内容尽量简明扼要,务必在表格的框内,不得涂改。年度考核表学校名称后填写工作部门与科室名称、工号。

(二)“主管领导评鉴意见”栏由部门、科室主考人填写,提出相应意见。签名并签署日期。

(三)“考核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各考核大组写明:

1、本年度考核的等次(如:同意本年度考核的等次为“优秀”)。

2、由考核大组签名并签署日期。    

3、考核大组与部门一致的请加盖部门印章并签署日期

(四)部门考核结束后,由本人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名并签署日期

(五)“单位确定等次”栏由校人事处根据部门意见审核后填写并签署日期

(六)因工作单位或部门发生变动的,在现部门不足半年的,由原单位或部门提供有关情况,现部门予以确定考核等次。

(七)本年度新进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期限至年底,不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转正定级考核的参考。

六、时间安排:

2014114   人事处发放“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4114--123   各部门组织年度考核。

2014124日之前    各部门将“年度考核登记表”、

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A4

纸))和被评为“优秀”的人

员的书面推荐材料报校人事

处。

    特此通知。

 

                         上海中医药大学

                        2014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