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部博士后:
1.博士后本人协议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和电子版延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二级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校定期组织的答辩汇报及评审。
4.1.延期评审通过者,签订延期协议。
4.2.延期评审不通过者,按期出站。
附属医院博士后:
1.博士后本人协议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和电子版延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附属医院审核,并提出意见。
3.同意延期者,提交延期申请报批表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电子版)至博管办登记备案。
校本部博士后:
1.博士后本人协议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和电子版延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二级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3.学校定期组织的答辩汇报及评审。
4.1.延期评审通过者,签订延期协议。
4.2.延期评审不通过者,按期出站。
附属医院博士后:
1.博士后本人协议期满前3个月提交申请和电子版延期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附属医院审核,并提出意见。
3.同意延期者,提交延期申请报批表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电子版)至博管办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