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留学人员资格认定所需提供的材料

发布时间:2006-04-05浏览次数:866

  一、基本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本人有效护照(验护照出入境记录)

  □上海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或《上海市居住证》

  二、留学人员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申请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来沪投资享受优惠资格认定证书》及本市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件

  □上海市人事局出具的《关于学成回国人员来沪工作定居的批复》

  凡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申请者,应提供下列材料:

  □因公出国或赴港澳任务申请表

  □国境外机构出具的入学(进修)邀请函

  □所在单位与申请者签订的出国学习(进修)协议

  □本人有效护照(出入境记录)

  □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申请人出国时间、出国目的、现任职务等信息)。